各医药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关于落实信息互联互通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以及《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挂网药品价格治理要求平稳推进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中心将对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以便减少医药企业申报挂网流程,一是在系统上线本次全部应用功能前,3月22日平台将先上线基础申报功能,满足企业申报需求和中心挂网药品公示需要,4月1日待功能完善后由相关申报企业进行《平台服务规范(1.0版)》附件4材料补充;二是针对当前已申报未正式挂网药品,请由企业按照新申报流程规范重新申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1日
普通附件: | 平台功能改造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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