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天津运营基地(以下简称“天津运营基地”)与凤凰(天津)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凤凰天津公司”)签订的《天津空运进口舱单传输合作协议》将于2022年7月31日到期,天津运营基地就2022年至2023年《天津空运进口舱单传输合作协议》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向达丰科技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天津空港口岸通关环境,提升通关效率,天津滨海机场海关监管要求自2019年8月起空运进口原始舱单传输由手工确认改成自动传输。天津机场海关指定凤凰天津公司作为该平台开发的供应商,为天津机场三个货站提供进口舱单申报服务,一直延续至今。
二、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
根据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海关对进口货物监管的相关要求,天津货站负责将接收到的所代理航空公司进口舱单报文(包括FFM、FWB、FHL)及时、准确、完整的传输至凤凰天津公司天津空运进口舱单申报系统平台上。凤凰天津公司负责将天津货站传输到天津空运进口舱单申报系统的进口舱单报文,经技术处理后转换成符合海关总署格式要求的报文,并及时、准确的自动传输至海关,以满足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海关对进口货物的数据传输要求。
(二)服务分成
天津货站与凤凰天津公司采用五五分成形式,直航航班直单数据和含分单数据,由天津货站首先向货主收取相关费用,然后按照收费标准的50%分成比例支付给凤凰天津公司(即直单数据:每票12.5元;批库数据:每票主单5元,每票分单5元)。
(三)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为期一年。
三、公示期
2022年6月1日14时至2022年6月9日14时
四、项目联系人
丁瑞 :022-24901577
邮箱:dingrui@airchinacargo.com
五、我公司采购项目公示指定的发布渠道为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渠道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示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我公司采购项目公示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当事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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