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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2023年农村道路(镇镇之间)路面黑化工程(胡寨镇沽湖线)2024hzhh-sg(二次招标)施工终止公告

· 2025-03-14
沛县2023年农村道路(镇镇之间)路面黑化工程(胡寨镇沽湖线)2024HZHH-SG(二次招标)施工终止公告

沛县2023年农村道路(镇镇之间)路面黑化工程(胡寨镇沽湖线)2024HZHH-SG(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于2025311日发布,现因故终止本项目招标,后续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自行关注项目招标信息,由此给各单位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沛县胡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江苏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314

沛县2023年农村道路(镇镇之间)路面黑化工程(胡寨镇沽湖线)2024HZHH-SG(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沛县2023年农村道路(镇镇之间)路面黑化工程(胡寨镇沽湖线)

2024HZHH-SG(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沛县2023年农村道路(镇镇之间)路面黑化工程(胡寨镇沽湖线) 中共沛县县委、沛县人民政府 (沛委发[2025]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沛县交通运输局沛交建许字(2024)00004号批准,项目业 沛县胡寨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沛县胡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沛县2023年农村道路(镇镇之间)路面黑化工程(胡寨镇沽湖线),位于沛县胡寨镇内,具体详情如下:

C336沽湖线位于胡寨镇,老路为水泥路混凝土路面,设计起点桩号:K0+553;设计终点顺接X304胡沛线,宽8.0m,为三级公路,水泥路面,终点桩号:K2+937,设计长度为2.384Km

主要内容为路面黑化、路基、标志、标线、标牌、绿化、交安设施、破碎板修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最终满足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投资额约人民币1874048.16元,最终结算价以审计结果为准,共设一个标段,即:2024HZHH-SG(二次招标)标段。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的路面、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计划施工工期:2025415日至2025714日;共三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企业自2022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2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

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2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副职)。拟投入的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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