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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机构能源托管及高压电运行维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2024-11-14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机构能源托管及高压电运行维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内蒙古领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的委托,于 2024年11月14日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机构能源托管及高压电运行维护项目 ,采用 公开招标 进行招标。

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机构能源托管及高压电运行维护项目

2 、项目编号:LSXM-2024-ZB-35

3 、采购预算:338.80万元/年

4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机构能源托管项目)

(1)合同包预算金额:280万元/年

(2)项目概况:拟公开招标选择一家节能服务公司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总建筑面积为43465m 2 ,由主楼及东、西配楼、东副楼四部分组成)提供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包括供热节能管理、节水管理、数字化能源管理平台建设、光伏系统投资运营管理等。

(3)项目服务内容: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单位按要求完成全部供热节能管理、节水管理、数字化能源管理平台建设、光伏系统投资运营管理等。

(4)托管服务期限:能源托管期为10年(光伏25年)。

(5)报价要求:

①包括所属托管范围内的能源费用、运维管理系统平台建设、节能改造、光伏系统投资运营管理及能源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等全部费用,采购人除按能源托管费用支付外,将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②托管期内能源资源单价与电费基准单价(0.47元/kWh),水费基准单价(7.4元/m 3 ),此单价目前取2023年平均值,若基准电价发生变化,双方应按能源资源费用价格调整比例同步调整能源托管费用。调整的时间为价格调整后的同步时间。

③在能源托管服务期内,由于托管范围内耗能设备增加或建筑新增能耗显著变化时,改造前能耗基准需重新核算。

(6)节能标准:

①供热节能管理:运营管理实现碳减排量为200吨CO2/供暖季以上。

②节水管理:每年节约1108800升淡水资源(1109吨)以上。

合同包2(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机构高压电运行维护项目)

(1)合同包预算金额:58.8万元/年

(2)项目服务内容:拟对10KV双电源电力设备运行维护,运维期间对设备提供日常的巡检,修理维护更换损坏设备,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定期对设备做预防性试验,在重大节日和和会议期间提供保电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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