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输煤系统筛碎设备及双车翻车机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CHDTDZ012/23-SB-017
公示结束时间:2024-09-26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输煤系统筛碎设备】
中标候选人第1名:江苏富莱士机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8.500000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哈尔滨和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8.000000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双车翻车机设备】
中标候选人第1名: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98.000000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580.000000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输煤系统筛碎设备】
中标候选人(江苏富莱士机械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哈尔滨和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双车翻车机设备】
中标候选人(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输煤系统筛碎设备】
中标候选人(江苏富莱士机械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哈尔滨和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双车翻车机设备】
中标候选人(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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