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京市公安局的委托,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南京市智能泛在感知体系重点项目监理服务(二)](JSCC-20230103-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南京市智能泛在感知体系重点项目监理服务(二)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CC-20230103-2
2.项目名称:南京市智能泛在感知体系重点项目监理服务(二)
3.预算金额:标段一:983700元(人民币,含税),标段二:852345元(人民币,含税)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标段一:983700元(人民币,含税),标段二:852345元(人民币,含税)
5.采购需求:
标段 | 标段内容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 (元) |
标段一 | 系统平台建设(一)、系统平台建设(二)、系统平台建设(五) | 983700 | 983700 |
标段二 | 系统平台建设(三)、系统平台建设(四)、系统平台建设(六) | 852345 | 852345 |
(1)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同一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前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再参与本项目以后标段的评审,评标顺序按标段的自然排序(即:标段一、标段二)。
(2)投标文件须按标段分别编制。
6.合同履行期限:60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财务报告。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1.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1.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1.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如有);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本项目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后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0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
3.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报名。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售价:人民币100元/标段(开收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 年 1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8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公告媒体
(1)本招标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项目联系人咨询。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投标文件需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肆份,且须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一份(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警官
地址:南京市洪公祠1号
联系方式:18061780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
联系方式:1806123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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