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Y25JX08015425 | |||||||
项目名称: | 安福县陈山林场辖下原兴达贸易公司综合楼及阳光商场店面5年租赁权拍租公告(第四次) | |||||||
标的名称: |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二层(4号标的),挂牌价387,000.00元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一层 1 号店面(原韩一坊)(1号标的),挂牌价222,000.00元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一层3号店面(原周六福)(3号标的),挂牌价565,000.00元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五层(6号标的),挂牌价81,000.00元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四层(6号标的),挂牌价194,000.00元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三层(5号标的),挂牌价310,000.00元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一层2号店面(原好乐福)(2号标的),挂牌价850,00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资产状况: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1月23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2月13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标的号坐落地址使用面积(m2)五年起拍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竞价开始时间履约保证金(万元) 1号标的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一层 1 号店面(原韩一坊)70.86m222.24.449:302 2号标的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一层2号店面(原好乐福)404.51m285179:502 3号标的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一层3号店面(原周六福)223.90m256.511.310:102 4号标的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二层644.37m238.77.7410:302 5号标的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三层644.37m2316.210:502 6号标的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四层644.37m219.43.8811:102 7号标的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五层269.37m28.11.6211:301 | |||||||
重要信息披露: | 特别提醒: 1、租赁期间保证合法合规经营,按时缴纳店面租金,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规费、水电费、网络费等一切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承担。租赁物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且经营项目须符合市场监管部门及环保等要求,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将店面(包括整体或部分)转租或转让给他人。 2、租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签订合同时需一次性付清5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且无违约的情况下一次性无息退还)。租赁起始时间为标的交付之日算起。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委托人和拍卖人声明对拍租标的不承担瑕疵(隐性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租标的无论采用任何方式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拍租资料的记载、口头介绍),均仅供竞租人参考,不作为拍卖人对拍品做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标的实际使用面积及具体现状以评估报告及登记部门登记、产权证所标注面积为准。 竞租人应当详细阅读本规则,在标的预展期间应查阅有关拍卖资料并充分了解拍租标的瑕疵,竞租人应明晰拍租标的的面积范围,意向竞租人应在租赁使用权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该标的,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城市管理及消防等相关部门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就该标的相关情况向委托人和拍卖人咨询。凡参加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该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该标的现状及租赁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如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单方面申请解除合同,竞租人自动放弃其所交款项(含预缴租金、竞买保证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等)。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竞买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竞买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竞买人应当补足差额。之前与委托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法人或自然人均不得参与此次竞价。 5、租期届满后,竞租人添置的永久性装修物、建筑物、构筑物均不得拆除,无偿归业主所有。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和附属设施设备等不动产(含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设备、水电管线、地砖、门窗、吊顶、隔墙等)无偿归业主所有,竞租人不得要求业主给予任何作价补偿且不得人为毁损。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当日。 |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安福县陈山林场辖下原兴达贸易公司综合楼及阳光商场店面5年租赁权拍租公告(第四次) 受江西省安福县陈山林场委托,定于2025年2月14日09时30分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采用【网络竞价】拍租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及起拍价(以下标的设有保留价) 标的号坐落地址使用面积(m2)五年起拍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竞价开始时间履约保证金(万元) 1号标的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一层 |
文章推荐:
[安福县]安福县陈山林场辖下原兴达贸易公司综合楼及阳光商场店面5年租赁权拍租公告(第四次)(第1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