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HDTDZ046/16-ZJ-008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山东华电聊城阳谷、聊城阳谷二期、聊城茌平一期、潍坊寿光鲁丽风电项目39.375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阳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电聊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鲁丽木业 2.2 项目规模:393.7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山东华电聊城阳谷118.75MW风电项目计划供货日期为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06月30日;山东华电聊城阳谷二期162.5MW风电项目计划供货日期为2025年01月20日至2025年07月10日;山东华电聊城茌平一期62.5MW风电项目计划供货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05月20日;山东华电潍坊寿光鲁丽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计划供货日期为2024年12月01日至2025年03月25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初步拟定的上述交货期,并提供自己的具体交货进度方案。招标人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在以上范围内对交货进度进行调整,在提前三个月得到通知的情况下,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山东华电聊城阳谷 118.75MW 等 4 个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含塔架) (CHDTDZ046/16-ZJ-00801): 393.75MW 风电机组、塔架及其附属设备,具体见下表:
特别说明: 1. 投标人对四个项目的风电机组(含塔架)分别报价。 2. 山东华电聊城阳谷二期 162.5MW 风电项目、山东华电潍坊寿光鲁丽 50MW 分散式风电项目为预招标,预招标项目待招标人取得上级公司投资决策批复后合同生效。 3. 若项目建设条件、接入系统方案等与招标文件发生重大变化,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4. 山东华电潍坊寿光鲁丽 50MW 分散式风电项目共 7 台单机容量 7.15MW 风电机组,其中 1 台降容至 7.1MW ,该项目按照 50MW 容量报价。 5. 山东华电聊城阳谷 118.75MW 风电项目、山东华电聊城阳谷二期 162.5MW 风电项目风电机组整体高度(叶尖垂直方向) ≤ 270 米;山东华电聊城茌平一期 62.5MW 风电项目风电机组整体高度(叶尖垂直方向) ≤ 270 米,叶轮直径 ≤ 210 米;山东华电潍坊寿光鲁丽 50MW 分散式风电项目风电机组整体高度(叶尖垂直方向) ≤ 245 米。 6. 山东华电聊城阳谷 118.75MW 风电项目、山东华电聊城阳谷二期 162.5MW 风电项目与华电(阳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山东华电聊城茌平一期 62.5MW 风电项目与华电聊城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山东华电潍坊寿光鲁丽 50MW 分散式风电项目与华电(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华电聊城阳谷118.75MW等4个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含塔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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