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核 工 业 华 兴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投 资 建 设 事 业 部 九 月 府 小 区 及 九 禧 荟 广 场 EPC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轻 质 泡 沫 混 凝 土 采 购 计 划 - 询 价 采 购 公 告
购,采购人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本项目发泡混凝土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2备注:
(1)本次应答为固定单价,供货期间不含税价固定不变,且不因市场价格波动等任何因素变动而调整,税率随国家政策做 相应调整。
(2)发泡混凝土必须符合JC/T2125-2012标准及规范要求,并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签约后必须负责对 不合格;品包换、包退,由此引起采购人工期延误等相关损失费用由应答人负责。
(3)本表产品数量为暂定,最终结算数量以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对具体供货 数量进行调整,应答人需无条件接受。
(4)发泡混凝土中水泥型号为P.O 42.5,现场楼高共10层。 (5)根据政府纳税要求,该合同签订主体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 2.3进场时间: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时间及交货数量以应答人书面交货通知为准。 2.4交货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与海宁东路交叉口中核华兴项目部 。
3.1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的方式。
3.2应答人可以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个体户、社会组织等非法人单位。
3.3本次采购 ?7?1 接受 / □ 不接受 贸易商应答。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5本次采购不接受目前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供应商 灰名单 当中,或者被暂停应答资格的企业应答。
3.6贸易商:按照本公告附件 1 清单提供文件,并且保证所有文件均信息真实、处 于有效期内。所提供文件按照附件 2 的 规则评分,获得70 分以上视为具备本次采购 的应答人资格。(贸易商应答时适用,已经被采购人评为本次采购物资合格供应 商的无
需提供)
3.7生产商:按照本公告附件3清单提供文件,并且保证所有文件均信息真实、处于有效期内。(生产商应答时适用,已经 被采购人评为本次采购物资合格供应商的无需提供)
4.1应答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4 年 7 月 22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 14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潜在应答人须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非招标信息--采购公告公示处 下载此项目的公告附件,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 ( 大写 ) 贰佰元整 (RMB200.00), 售后不退 。
4.3潜在应答人必须使用本公司账户向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连云港分行 营业部,账号: 32050165863600003330 ) 汇采购文件款,且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 九月府项目发泡混凝土采购文件 款 。
5.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 14 时整,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与 双龙大道交叉口金长城大厦18层中核华兴。本次采购需同时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中应答。至应答截止时间,未按要求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或者未在系统平台中应答的,均视为放弃应答。若纸质版应答文件与 系统平台中的应答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版应答文件为准。(无论以何种方式投递,均以应答文件送达我公司联系人为 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采 购 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198号金长城大厦18层中核华兴
联 系 人:钱一介(应答文件邮寄联系人)
电 话:18550621121
邮 箱:781766294@qq.com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事业部
二〇二四 年 七 月 二十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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