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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威州镇新桥村1组新桥沟泥石流拦挡坝清淤新桥临时堆场

· 2024-06-18
资产概况

一、本次转让标的物具体方量均以第三方机构测绘数据为准,具体位置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汶川县威州镇新桥村1组新桥沟泥石流拦挡坝清淤新桥临时堆场(以下简称:标的物),共计15853.5立方米,第三方检测平均密度2.16吨/立方米,测算总重量为34244吨(堆场测绘方量*堆场密度)。受让方须按中标单价乘以堆场测算总重量,计算出该标的总货款后,一次性全额支付货款。该标的物为全部一次性买卖,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挖运,有关标的物的状况、方量以转让方移交标的物时的现状和方量为准。转让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实际转运量超出测算总重量的,按照超出量补齐货款;若最终转运量不足测算总重量的,则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按照按测绘体积整体处置受让方须按中标单价乘以堆场测算总重量,计算出该标的总货款后,一次性全额支付货款。

二、本次转让标的物均由受让方自行在转让方指定范围内挖运、协调相关事宜(协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外便桥、路的架设、协调补偿、恢复、使用费用等及场地租金)。

三、受让方需在《买卖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完成汶川县威州镇新桥村1组新桥沟泥石流拦挡坝清淤新桥临时堆场外运工作,含外运、道路修建、磅站安装等相关事宜。在施工期内,若行业主管部门终止挖运工作,以主管部门要求为准,外运量以实际为准。标的物挖运时限到期后,受让方不得再开展任何形式的挖运工作,施工周期内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调整等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受让方可书面申请延期并附上相关依据,最终以相关主管部门或转让方通知为准。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堆场租地费用、挖、装、运设备不符合要求、未协调好相关事宜、未按照环保要求、未做好相关安全施工措施等)造成未能按约定日期完成挖运的,转让方有权扣收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追究其相关责任;期满后受让方不得再进场转移标的物,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概不退还该标的物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且余下标的物由转让方进行处置。

四、本次竞标采用动态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0.2元或者是0.2元的整数倍。

五、该标的物为全部一次性买卖,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挖运,有关标的物的状况、方量以转让方移交标的物时的现状和方量为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受让方实际转运量超出测算总重量的,应按照超出数量补齐货款;若最终转运量不足测算总重量的,则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以上所述测算总重量等于标的物堆场测绘方量*堆场平均密度后的和。

六、标的物联系人:郑莲;联系电话:13990431133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转让标的物均按现状对外公开转让。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物的规划的数量、质量等存在状况合法性、效力、有无行使权障碍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勘察、鉴定,现场勘察、鉴定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其完全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对标的物所有情况无异议,成交后,不论标的物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场地中施工工具仅能使用挖掘、运输工具,不得在标的物场地中出现生产加工设备,或设置筛分和洗选机具等加工设备。

三、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组织车辆运输并确定运输车辆数量。运输车辆在运输标的物前,须按转让方要求报备运输车辆并办理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芯片卡),该卡包含车辆基本信息、运输点位和标的信息。

四、按照汶川县道安办要求:运输车辆必须统一安装能接入汶川县智慧砂石监控管理系统监控中心平台的GPS,GPS安装费及相关服务费包括:押金620元/辆、租赁费用80元/辆/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收取)、网络费用60元/辆/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收取),所有费用一次性支付。该车辆不再汶鼎公司开展砂石运输工作后将拆除GPS,若设备无损坏,押金全额退换,若有损坏将扣除设备维修费后退回剩余押金。

五、受让方用于标的物外运的称重地磅必须接入汶川县生态安全智慧管理系统,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六、运输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外便桥、路的架设、协调补偿、恢复、使用费用等及场地租金,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挥,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且应在运输前按规定购买保险。

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运输,同时对标的物进行运输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向场外运输过程中洒漏在路面上的洒漏物等应及时清理,不得造成不良影响,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八、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做好标的物安全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丢失等相关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九、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按转让方及主管部门挖运、效果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时,由受让方继续施工至达到符合要求为准。若按时限要求未能验收合格,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受让方进场前须向行业主管部门、县国资中心、标的物管辖乡镇府等相应部门进行报备,并按汶鼎公司要求制作施工场地公示牌、警示牌。

十一、转让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十二、如受让方在收到《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并明确其竞得标的后未按照要求签订合同的,或在合同签订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转让方将取消其受让资格,直接扣收受让方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西交所按照测算总重量(堆场测绘方量*堆场平均密度,因计算后求和)*成交*1.5%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剩余交易保证金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三、标的物移交后直至整个项目结束期间,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了公共或私人财产损失和损毁的,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修复和赔偿。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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