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1220824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化市城南污水厂一期改造工程 已由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同意兴化市城南污水厂一期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2]49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兴化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招标代理机构为 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化市城南污水厂一期改造工程非标设备货物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兴化市 2.2 建设规模: 兴化市城南污水厂一期改造工程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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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详见3.8其他要求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 否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 3.5 、 3.6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8 其他要求 (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 万元整 ( 到账时间 ) 必须在 2022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30分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到位。 ( 2 )根据苏信用办 [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 3)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生产商和经销商。同一品牌生产商与经销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商。 ( 4 )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5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 ( 6 )本项目由兴化市住建局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 0523-80518903 。 (7) 付款方式: 设备验收、安装、试运行合格付款至合同价的 70%,设备质保期三年、自出具试运行合格报告起计设备质保期,每满一年付合同价的 10% 直至第三年未付清所有合同款(无息)。 1 )全部设备安装完成、试运行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 70% (扣除预留金); 2 )设备质保期内按设备正常运行率、报修响应率、维修及时率考核质保情况,其中设备第一年正常运行率要求达到 95%、第二年正常运行率要求达到 90% 、第三年正常运行率要求达到 85%,设备正常运行率相关数据联网入采购单位厂级自控系统内,并每月进行量化考核;报修响应率要求省内企业 24小时内响应并到设备现场,要求外省企业 48 小时内响应并到设备现场;维修及时率要求小维修到场后 3 日内完成维修,大维修 7日内完成维修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并获得采购方认可的维修方案。 质保期第一年设备正常运行率达 95% 以上的计 100 分,每低 1% 扣 1分;报修响应率、维修及时率每出现一次未达到要求的,扣 1 分;评分每扣分达到 5分的,全部质保期则顺延一个月,以此类推,付款同步延期。 质保期第二年设备正常运行率达 90% 以上的计 100 分,每低 1% 扣 1分;报修响应率、维修及时率每出现一次未达到要求的,扣 1 分;评分每扣分达到 5分的,全部质保期则顺延一个月,以此类推,付款同步延期。 质保期第三年设备正常运行率达 85% 以上的计 100 分,每低 1% 扣 1分;报修响应率、维修及时率每出现一次未达到要求的,扣 1 分;评分每扣分达到 5分的,全部质保期则顺延一个月,以此类推,付款同步延期。 3 )质保期内设备供应单位对采购方的设备维修要求,响应时间超过 5个工作日且未有效落实的,采购方有权使用质保金维修故障设备,供应单位无权提出异议。 4)在付款时,承包人应首先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同时应充分考虑农忙、重要节假日等费用的支出,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延期支付进度款而停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0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2 年 10 月 17 日17 时 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化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地 址: 兴化市垛田镇工业园西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李主任 电 话: 0523-80952819 代理机构: 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7室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蔡先生 电 话: 0523-8355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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